(亚庇20日讯)一名男子非法携带5瓶“哥冬水”入境沙巴,他在法庭面控后承认罪状,遭判决入狱12个月。
被告拉菲苏曼乃被控于2021年9月26日早上11时50分,在亚庇国际机场入境处,拥有5瓶共7千500毫升的“哥冬水”,触犯毒药法令第30(3)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0(5)条文下被判刑。
案情指被告是从吉隆坡飞抵亚庇国际机场,并在入境处遭执法员截查时,搜获上述毒药。被告无法出示任何批准携带这些毒药入境的文件,便将他逮捕。
被告承认罪状,向推事乐芙莉求情,盼对初犯的他从轻发落。来自关税局的主控官尼可拉斯则要求推事依法严惩,指出法庭的判刑除了足以惩治被告,也应足以警惕公眾。
推事经考量后,判决如上述,被告刑期从被捕日算起。(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