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7日讯)两名被控拥毒的男子,在案件开审前改口承认罪状,遭法庭判决他们各入狱11年兼鞭笞10下。
48岁的张俊威(译音)和35岁的卡欣尤索夫乃被控于2021年8月5日傍晚6时30分左右,在斗亚兰路25公里处,拥有淨重42.96克的冰毒,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A(2)条文下被判刑。
案情指警方在上述地点设立路障展开“新冠行动管制令”行动,在截查一辆桥车时,发现两名被告行踪可疑。警方进一步搜查司机和乘客后,搜获上述毒品,便将两名被告逮捕。
两名被告先后改口认罪,向地庭法官诺哈菲查求情,盼获减轻刑罚。副检察司林思川(译音)则要求法官依法严惩,以儆效尤。
法官遂判决如上述,被告的刑期从被捕日算起。(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