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权批合约给亲属 退休官员囚1年罚22.5万

(亚庇12日讯)反贪污法庭今天宣判被控滥权的京那巴当岸县议会福利局官员罪名成立,判决他入狱1年兼罚款22万5千令吉。

承审的地庭法官阿布巴卡在宣读判词时,指被告在抗辩时,并未对控方呈堂的证据挑起疑点。被告宣称对不能讲合约批给表兄弟不知情,乃事后的想法,并无法成为抗辩的论点。

他指控方已成功在超越合理疑点的情况下,指证被告的罪行如控状所指,遂裁决被告罪成。

被告的辩护律师玛姿娜阿蒂拉过后向法官求情,指现年60岁的被告于2020年7月退休,在政府部门任职了40年,期间未成有任何纪律问题或触犯法律。

她说,被告患有糖尿病、高血压、高胆固醇等疾病,需时刻监督健康状况。被告已对罪行感到懊悔,盼减轻刑罚。

来自反贪委会的主控官迪祖卡奈因则要求法官依法严惩,指贪污滥权的罪行,比刑事案件更为严重。虽然被告在此案未获取分文,但被告利用职权让亲属从中受益,已触犯法律。

法官聆听控辩双方陈词后,判决如上述,被告刑期从今天算起,若未缴清罚款则以6个月牢狱代替。法官过后批准被告暂缓执行刑罚的申请,谕令被告另外缴交2千令吉的按柜金,需每2个月1次向反贪委会报备行踪。

被告此前是以1万5千令吉保释金(6千令吉按柜金)及2人担保外出。被告需在本月16日前,入禀上诉通知书。

卡斯林阿特兹尔乃被控于2016年1月29日下午2时30分至4时15分之间,在京那巴当岸县议会的会议室,做为一名县议会的福利局官员,在担任孩童营养计画(KZM)的委员时,将一份价值4万5千令吉的供应合约批给自己表兄弟的公司,触犯反贪委会法令第23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被判刑。控方于初审时共传召了20名证人出庭供证,力指被告罪行。被告遭判表罪成立后,传召了2人出庭抗辩,全案审结。(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