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公园副总监:若获批准 两被告仍可入保护区

(亚庇26日讯)沙巴公园副总监(执法和行动组)麦波斯巴益指出,若两名被告获得沙巴公园总监或官员的批准,他们仍可进入保护区范围内采摘野生果实或采集野生植物。

他在法庭完成案件的判决后于庭外受询时表示,沙巴公园条例与森林法令并不相同,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园的保护区受到规模性的环境破坏,而并非禁止土著居民进入。

53岁的丁昆柏宁布和58岁的艾温顿拜双双被控非法闯入沙巴公园的范围,他们在抗辩时,指他们是当地的土著,并以土地习俗权为由,在有关范围内进行农耕活动。

地庭法官依尔希彼慕丝在宣判时,指地庭并非裁定两名被告是否为土著,或是有关范围是否为习俗地的平台,但两人非法闯入受保护的沙巴公园范围证据确凿。

麦波斯巴益认为,法庭已在习俗地和保护区的课题上,做出了平衡的裁决,并对两名被告也做出了公正的判决。

他希望,古打毛律的居民也认同法庭的判决,因为执法员极需当地居民互相配合,来共同维护沙巴公园的保护区,而非与执法员对立。

此案是由副检察司阿里英兰和副检察司鲁斯丹沙尼夫负责检控,两名被告是由蓝星律师、于宛君律师和曾文洁律师代为辩护。(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