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亚庇20日讯)旅游业者在接待外国旅游团入境前,应该事先让对方了解一些本地风俗礼仪,避免触犯我国法律。
沙巴警察总监拿督赵迪表示,此举是为了防止任何不幸事件,包括游客违反马来西亚道德的行为。
「最近,一名据信是外国游客的女子的行为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在公共场所展示了自己身体的某些部位,并半裸著身子。」「我因此建议旅行社和经营者向游客介绍我国的一些礼仪,包括如何穿著。」「要提醒他们入乡随俗,例如穿著要适当。」
赵迪今日在甘拜园沙巴州警察总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如此表示。
他说,游客如有做出伤风化行为,是可以根据刑法典第294(a)条进行调查,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3个月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再者,我们也可以逮捕相关的旅行社或经营者。」
「这项责任也由旅行社承担,警方将记录口供,以确保旅行社是否遵守警方的建议。」(0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