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一名“阿窿”跑腿被发现在市区分派非法借贷传单,而遭警方逮捕,他向法庭认罪后,被判罚款8000令吉,或以12个月监禁代替。
被告威申郑,24岁,被控于本月十一日早上10点,在亚庇海傍街一带向每辆停泊路旁汽车派放非法借贷公司的传单,触犯借贷法令第27AA条文。
在此条文下最高可被判罚二万令吉或二年监禁,或二者兼施。
主控官纳丹警长指出,警方是接获公众投报说有人派阿窿传单,即派员到海傍街去巡查,果然见到被告到每辆汽车去派放传单压在扫水器上,因而将他逮捕。
律师哥顿哈密代被告求情说,被告不晓得这是非法行为,也不知道其公司是无执照不合法公司。
推事仙蒂马珠考虑后,宣判被告罚8000令吉,或以12个月监禁代替。{050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