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路障意外捕2毒贩 交警拒收5万贿金

(亚罗士打9日讯)交警设路障检举,意外破获枪械及毒品案,车内2名毒贩企图以5万令吉贿赂放人不果而被捕。

破获枪械及毒品案

警方当场搜查后发现,2名男子所驾驶的灰色本田思域是在雪州梳邦再也报失的轿车,并在车内起获2把半自动手枪、2个分别装有10枚.22子弹及7枚.45子弹的弹匣、1盒共有46枚.45的子弹、一包装有10枚.22子弹的塑料袋、总值约6万5000令吉的2700克海洛因、25克冰毒、1500颗马丸,以及46克鸦片。

吉州总警长拿督阿斯里总监在记者会上表示,目前毒品和枪械已成为一体,这是贩毒集团为了自身保护的伎俩,他们甚至还准备了大笔现款,企图贿赂警方。

他说,这起事件是于周六(本月7日)下午约5时30分,在南北大道亚罗士打(南部)收费站出口处被侦破,当时哥打士打县交警组正在该处设路障展开检举行动。

“当时嫌犯的轿车是准备朝双溪大年及吉隆坡方向去,2名嫌犯被截查时,企图以5万令吉贿赂在场警员,不过遭到拒绝。”

他指出,2名涉嫌贩运毒品的男子年龄分别为43岁及47岁,43岁司机来自亚罗士打,拥有3项毒品案前科,曾在2009年涉及毒品案而在泰国落网,其尿液检查呈阳性反应,47岁嫌犯则来自雪州适耕庄,拥有8项毒品及刑事罪案前科,其尿液检查同样呈阳性反应。

他说,警方初步相信上述毒品并非来自泰国而是本地南部,主要供应市场为双溪大年。

他指出,2名嫌犯将延长扣留至本月14日,警方将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项条文及第39A(1)项条文及第10项条文调查上述毒品案,至于枪械方面,警方将援引1971年军火法令第8条文(增刑)非法持有军火,以及1960年军火法令第8(a)条文非法拥有子弹展开调查。

他说,由于2名嫌犯企图以5万令吉贿赂警员,因此也须在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7(b)条文下接受调查,一旦罪成被监禁最高20年及罚款不少过贿赂金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