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内举办跑步活动各主办单位 4月1日前须申请执照

(本报讯)州内所有正计划在今年举办跑步活动的各主办单位、协会或俱乐部,受促在4月1日前向沙巴体育委员会申请授权执照。

该会委员长慕阿扎米里表示,体育委员会办公室已根据体育发展法令第36条文,要求所有州内举办体育活动的公司机构或团体必须向委员会申请执照。

他解释,这是由于在过去发生多起不愉快事件后所采取的一项必要措施,包括主办单位临时取消活动、獎金数目不符、活动时间与公布的有出入以及利用社交媒体平台的擅自收取报名费等,但最终活动胎死腹中却又没有澄清或退还相关费用。

他指出,根据他所接获的投诉中,这些事件在全国各地均有发生,包括沙巴。当中有一些涉及国际的活动,严重影响我国的体育形象。

他表示,由于公眾人士的投诉眾多,也迫使联邦青体部长拿督凯里要求体育委员会办公室实施该项措施来保护公眾人士的利益,以避免日后再有人受骗。

他说:「这项措施的目的乃是要确保那些活动的主办单位根据法令办事,他们必须向我们索取表格填妥后连同警方和相关体育协会的批准信函,以便交给吉隆坡的总部审阅,且遵守各项条款与规则。」

他补充说,意味著如果没有所发出的执照,他们将不能擅自举办活动,一切均属于违法。(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