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三名华籍男子被控进行淫媒活动,而在贩卖人口控状下全案审结,他们齐遭地庭宣判入狱9年。
三名被告刘氏(42岁),卓氏(29岁)及陈氏(31岁),共同被控于2012年8月8日晚上8点,在兵南邦惹兰文都善旺角商业中心,一间店内,进行贩卖人口活动而触犯刑事法典373(1)(a)条文。
三名被告均由海鲁奥斯曼律师代表辩护,副检察司胡丝娜主控,她在去年三月间开审以来,先后传召约十名证人供证后,三名被告于去年8月25日被裁决表罪成立,然后于去年十月间被告进行自辩,终全案审结。
地庭法官阿西丽娜昨天宣判指三名被告未能有效反驳控方证据,均罪名成立,各入狱9年。
不过,海鲁律师代为申请保释暂缓服刑,以向高庭提出上诉,较后各获准以一万令吉(须全数存保)及二人保释暂缓服刑,等候上诉至高庭。{050/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