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家族式腐敗 自認坑害妻兒

全國政協前副主席蘇榮犯受賄、濫用職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等罪,今日被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中紀委此前曾公開通報蘇榮案情,披露蘇榮案呈現出典型家族式腐敗,全家幾乎都捲入其中。蘇榮亦曾對自己的違紀違法行為自我剖析,稱貪腐不僅毀掉了自己,「也坑了老婆,害了兒子」。

蘇榮被指在主政江西期間,明碼標價賣官,省內重要正廳級崗位要價500萬元(人民幣.下同)。他又被指曾主導數百億元的造林工程,徵用農田種樹,當中引發大量虛報工程建設資金等腐敗問題。

此外,人稱「于姐」的蘇榮第二任妻子于麗芳,往往為丈夫收受賄賂,且毫不避諱。另因于麗芳以藝術家自居,部分江西官員會投其所好,贈以瓷器、書畫,有傳部分山水畫的價錢更高達千萬元,行賄的官員上至省級幹部,下至副縣級幹部。由於送錢送物的數量太多、太大,蘇榮和于麗芳甚至不記得禮物是何人所送。另于麗芳兄長于平安雖沒有公安系統任職經驗,但獲進入吉林省公安交警系統工作,一直扶搖直上。

直至2014年6月,蘇榮被中紀委帶走調查後,于麗芳也被一併帶走,而于平安亦遭調查,一度失聯很久,後來才被揭發於前年3月在街頭自殺身亡。蘇榮的女婿、湖南張家界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長程丹峰,亦因涉利用蘇榮職權和地位貪污超過千萬,去年9月受審時已認罪。

蘇榮其後曾在中紀委的節目上表示,「收受別人的書畫字畫,將政治生命化為灰燼;收受別人的錢財和貴重物品,使自己跌入了經濟犯罪的萬丈深淵。」又稱貪腐不僅毀掉了自己,「也坑了老婆,害了兒子」,將全家帶上經濟犯罪的深淵,沒臉去見老領導、熟人和同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