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雇主没助求医小伤 障友须截小指保命 每日工资仅10元

(吉隆坡17日讯)疑延误就医,造成一名智障人士左手小指伤口细胞坏死演变为坏疽,最终必须截肢保命。

该智障人士为63岁的梅顺荣,他是在半年前在富都一家经济饭店从事厨房助理,负责切菜等工作,每天从早上7时30分工作至下午3时,只领取区区10令吉。唯疑是其女雇主对其存有偏见,以致在上个月在切菜时不慎切伤小指后,一方面面对没钱自行求医,同时又面对女雇主疑对存有偏见下未加理会代为求医,小伤口终酿成细胞坏死后必须切除保命。

马华公共服务及投诉部主任拿督斯里张天赐在周一于马华公会举行的记者会上,陪同当事人梅顺荣及家人等公开此事,更要求女雇主出面交代此事,否则可能事件闹上官非等行动。

张天赐说,在此事件中当事人显然面对女雇主的“亏待”,不同于其他同样在该经济饭摊工作的缅甸外劳据称各可获每人50令吉,梅顺荣每天只区区10令吉再加上免费餐食。

他细说,梅顺荣来自辛炳路,为智障人士,在半年前碰上该名人称“阿嫂”的女雇主,两人在6年前在一家餐馆共事,对方建议梅顺荣帮手成为厨房助理,每天10令吉再加上免费餐食。可是,在3月17日早上11时,当事人在切菜时不慎切伤左手小指,可是其女雇主未加理会以便紧急求医,反之却在梅顺荣胞弟梅顺昌向其质问时,女雇主却指责对方的胞兄爱说谎,对其存有成见。

他说,梅顺荣在切伤后只能以塑胶包扎伤口,更以报纸抹伤口止血,同时也有好心的外劳以塑胶圈套牢伤口,用意是止血却同时也造成细胞在长时间血液不能流通下坏死。

张天赐说,令人遗憾的是梅顺荣身无分文,所以即使其经济饭店的对面路即是诊所,他本人也未能前往就医,而外劳除了代为保包扎伤口,也同样未能协助梅顺荣求医。令他感到气恼的是,诊所就在对面不远,为何在此事件中的女雇主却坐视不理?

他表示,从女雇主给予的梅顺荣不同于外劳的酬资待遇,可见梅顺荣面对女雇主的亏待。

无论如何,他迄今还是选择相信可能梅顺荣与女雇主之间存有沟通等误会,造成梅顺荣丧失一支小指,他要求对方尽快现身出现交代事件的始末。出席记者会的法律顾问梁柏耀律师说,他很同情梅顺荣的处境,他将向社险机构了解后,也获告知其雇主已抵触相关条例包括未提供最低工资及代缴公积金及社险等。

张天赐:雇主抵触多项条令

张天赐指出,梅顺荣家人也已针对事件在本月10日向警方投报,此外社险机构也已接获投报,所以警方及社险机构将会介入此事。

他说,在向社险机构了解后,女雇主已分别抵触现有条令,包括最低工资1千令吉、雇主代缴公积金以及社险。

梅顺昌(52岁)指出,他是在其兄出事后两天带领对方前往吉隆坡政府医院求诊,却被告知伤口无可救药必须截肢,唯梅顺昌希望能为其兄保住小食,所以选择继续让其兄接受伤口护理,然而最终在3月29日只能面对残酷现实同意截肢行动。

冀障友获就业机会

张天赐承认,他接获不少的残障人求助个案,多数要求协助申请残障人证件,令他不解的是,在这些个案中,有残障人不只申请证件不果,反遭福利部官员为难事件的发生。

张天赐相信社会有很多残障人找工维生,所以希望雇主在提供就业机会时也能根据法律条规给予一定基本工资同时代缴公积金及社险等。

针对梅顺荣事件,他表示将协助梅顺荣向社会福利部登记为残障人士(OKU),他同时不解为何其梅顺荣同样是面对残障问题的表弟余天祥(34岁)在申请多次后却获批准为残障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