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一名船员在法庭被控向公众兜售贼赃手表及皮袋,他否认有罪,获准以二千令吉及二人保释,案展六月十四日过堂。
被告莫哈末阿斯拉,33岁,乃被控于2016年 12月30日下午两点四十分在沙巴大厦一间店前,兜售别人报失的一只手表及一个皮袋,触犯刑事法典414条文。
在以上条文下,最高可被判监七年或罚款,或二者兼施。
被告否认有罪,他要求保释。
推事洁西卡因而批准被告以二千令吉及二人保释,至六月十四日过堂。
另一方面,三名男子蔡氏、莫哈末哈迪及阿兹曼,分别被控于上月间被发现吸毒而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
主控官拉斯登警长提呈他们的尿液样本化验报告,证实内含冰毒成份后,三名被告分别被判罚款一千八百令吉(或六月个监),入狱四个月,及罚款二千令吉(或六个月监代替)。{050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