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图强奸及强迫口交案 受害人重召出庭供证

(本报讯)一名青年被控企图强奸及强迫口交案,受害人受重召出庭清堂供证后,控方结束检控,地庭订七月十三日作出裁决。

被告汤姆斯许,35岁,面对二项控状:(一)于2015年 3月20日中午在兵南邦东方花园一间屋内,企图强奸一名12岁女孩而触犯刑事法典376(3)/511条文。

(二)于2015年 3月19日中午在同一地点强迫少女替他口交而触犯刑事法典377C条文。

被告对以上控状均不认罪,他由拉比星律师代为辩护,副检察司哈菲莎在此案中传召共九个证人供证。

哈菲莎昨天重召受害人出庭,在清堂情况下供证然后宣布控方结束检控。

承审法官艾奴莎玲谕令控辩双方分别于6月23日及7月5日或之前提呈书面陈词,她择定7月13日作出裁决。{050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