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涉及假冒警察的一名青年,昨天被控上法庭,否认有罪,获准以三千令吉及二人保释候审。
被告莫哈末沙敏莫哈末沙,约30岁,被控于本月4日晚上在甘榜里卡士一间回教堂前面路上,向一名巴基斯坦籍人士冒充是一名警察,触犯刑事法典170条文。
被告否认有罪,主控官苏西警长建议让被告以三千令吉及二人保释,并申请另一个过堂日期。
推事仙蒂马珠因而批准被告以三千令吉及二人保释,以及每二个星期向警局报到,将此案展八月八日过堂。
在同一法庭,青年莫哈末奴阿菲安(19岁)被控于今年5月5日午夜在惹兰沙邦加一间美发店前面,拥有该店失窃的美发用品,触犯刑事法典411条文。
他否认有罪,须受延扣至七月十七日过堂。(050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