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名外籍男女涉诈骗面控|罚5千令吉或监禁2至4个月

(斗湖14日讯)于2026年5月6日在斗湖英达镇遭警方逮捕,涉嫌参与诈骗活动的28名外籍男女,即27名中国籍人士及1名越南籍人士,今日被押往法庭面控,案件分别由两名推事审理。

其中,顿史提文马兰俊审理其中16名被告,并裁定每人罚款5,000令吉;若无法缴交罚款,则以监禁2个月替代。

另一名推事达央艾达古则审理其余12名被告(10男2女),同样判处每人罚款5,000令吉;若未能缴付罚款,则须以监禁4个月代替。

28名被告在缴清罚款或服刑完毕后,案件将移交马来西亚移民局作进一步处理。

上述28名被告分别为26名男子及2名女子,被控抵触马来西亚《刑事法典》第420条文,并可在第120B(2)条文下被判刑。罪成者可面对最高6个月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控状指出,警方于2026年5月6日上午约9时20分,突击搜查位于斗湖英达镇Indah Regency的一间住家,并当场逮捕屋内28人。被捕者包括26名中国籍男子、1名中国籍女子,以及1名越南籍女子。

警方在现场发现屋内摆设整齐,设有桌椅,桌上放置电脑、平板电脑及手机等设备。经初步调查,警方在相关电子设备中发现多段对话内容,涉及爱情诈骗及产品销售诈骗活动,同时调查也显示,28人在该诈骗集团中各自分工明确,扮演不同角色。

此案由副公共检察司诺尔妮斯拉主控,所有被告皆有律师代表出庭。

辩方律师在庭上求情时表示,已与被告充分沟通,而被告皆同意认罪、接受法庭裁决,并承诺不会再犯。

控方则指出,沙巴州在短短两个月内已发生3宗类似诈骗案件,其中2宗发生在斗湖。由于诈骗案件涉及公众利益,控方要求法庭从严处置,包括判处罚款及监禁,并在服刑后交由移民局接手调查。

两名推事在考量辩方已提呈认罪与罚款协议后,最终裁定28名被告各罚款5,0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分别以监禁2个月或4个月替代,同时充公案中相关物品。

1000536264图:涉嫌参与诈骗活动的外籍男女在执法人员押送下,步入法庭大楼准备出庭面控,部分嫌疑人以衣物或双手遮挡面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