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希:大马《2026网络犯罪法》|最高可判7年罚50万

(布城1日讯)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指出,《2026年网络犯罪法案》将弥补现有法律体系的不足,确保法令始终保持其现实意义与应变能力,并与数码技术的飞速发展保持同步。

他续称,法案旨在加强打击网络犯罪的法律框架,以应对日益复杂的网络犯罪。

他强调,必须确保国内法律在彻底打击网络犯罪方面,保持其适切性与有效性。

“法案不仅旨在维护公共利益并保障民众免受网络威胁,它将由警方、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国家网络安全机构及国家安全理事会(MKN)负责执行。“

阿末扎希今日(7月1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该法案进行二读时表示,该法案将加强针对网络犯罪威胁的预防、侦测及执法机制方面的创新。

随着法案的拟定,他指第563号法令即《1997年电脑犯罪法令》等法规也将被废除,以确保国家履行联合国规定的义务。

他说,法案第24(1)条文阐明,若条文所指的犯罪行为出于对他人造成伤害、造成他人难堪、胁迫或威胁的目的,则应加重处罚;一旦罪成,最高可监禁7年,或罚款5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他指,私密影像也列为刑事罪行,私密影像定义为具有性性质的视觉记录,包括照片或视频无论以何种方式制作,也无论是否经过修改,其中展示了某人的性部位或显示该人正在进行性活动。

”法案也规定将责任延伸至服务提供商,以确保平台不被滥用于实施任何网络犯罪行为。”

他表示,法案也规定设立打击网络犯罪委员会,以及其具体职责的法定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