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刀误杀稚女 劳工囚30年

(本报讯)一名园丘劳工因发狂挥刀砍死年仅一岁女儿谋杀案,控方在开审前提呈误杀交替控状,被告改口认罪,而被判入狱30年。

被告乌斯曼朱马山,31岁,交替控状指他于2014年2月22日早上七点至八点四十五分之间,在古达甘邦丹比力的一座油棕园宿舍内,持巴冷刀致伤一岁女儿奥丽雅头部致伤者不治,触犯刑事法典304(a)条文。

被告原在谋杀控状下遭扣留迄今,对以上交替控状,直认不讳。

副检察司艾达法蒂玛陈述案情说,案发时被告妻子抱着一岁女儿时,被告与妻突发生争吵,后来被告突发狂,挥动手上巴冷刀将屋内劝架数人砍伤,其中一刀命中一岁女儿头部,血流如注,当场死亡。

当天中午,被告在不远处遭警方逮捕。

佐西巴拉修律师代被告求情指出,被告已遭扣留二年多,感到后悔,他无意图谋杀,只是错手误杀妻子怀中女儿,请求轻判。失去女儿已是对被告的惩罚。

副检察司则陈词指被告身为父亲,竟横心杀死女儿,他原本应知道手中持利刀,不但可伤人,也可杀人的后果,应受严惩。

拿督诺再雅法官考虑以上一切,宣判被告入狱30年。(050B/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