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逾57克冰毒遭逮捕 外劳面对死刑控状

(本报讯)一名外劳藏有57.57克冰毒,遭警方逮捕,面对可被判死刑控状。

这名印尼外劳是于本月11日晚上11时在纳巴湾48公里联邦土地复兴和统一局的路口遭警方逮捕,并在他身上搜获市价5000令吉的冰毒。

根地咬警区主任道格拉斯说,这名32岁的嫌犯没有合法证件,他是当时因行踪可疑,才引起警方上前截查而破获这起毒品案。

他说,警方在嫌犯身上搜获藏在其裤袋一个装有透明晶体的塑胶袋,相信是沙布毒品。

他说,除了这包冰毒外,警方也在他身上起获一把武吉斯刀,因此,警方将嫌犯延长扣留7天调查。

他说,警方是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调查,被告一旦罪成,唯一刑法是死刑。

道格拉斯也表示,嫌犯尿检结果也对毒品呈阳性反应而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体内含有毒品成份,尿检呈阳性反应)。

他说,在该条文下,一旦罪成,嫌犯可被判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被判监不超过2年。(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