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家中藏毒 判罚一万一千元

(本报讯)一名妇女面对家中藏毒案,改口认罪,被判罚款一万一千令吉,或以十二个月监禁代替。

被告蔡氏(34岁)乃被控於今年一月廿六日凌晨一时廿分,在兵南邦一间公寓 单位内,拥有20.50“K他命”而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

主控官依方迪警长告诉法庭,当天警方突击检查被告住处,在被告一间房间的一个抽屉内,搜获一包物件,遂将被告逮捕。

他说,该晶状物体经过化验後,证实为“K他命”毒品,淨重20.50克。

被告认罪後,求情说她深感後悔,请求只判罚款,代替坐牢,因为她是单亲,需要照顾孩子。

推事仙蒂马珠考虑後,宣判如上述。(050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