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湖十八日讯)沙巴暨纳闽联邦直辖区客家公会联合会妇女组主催斗湖客家公会妇女组承办【第四届( 2016年度)全州儿童及少年客家歌唱精英赛 斗湖选拔赛】将在九月二十四日晚上六时三十分于夜来香餐厅举行,欢迎马来西亚公民之儿童及少年报名参加。
以下为比赛细则
(一) 名称:【第四届(2016年度)全州儿童及少年客家歌唱精英赛-斗湖选拔赛】
(二) 宗旨:为振兴客家传统文化,发扬客家传统艺文,借由歌唱比赛寓教于乐,进而普及客家歌谣之传唱,提供客家子弟学习客语的平台, 推广及提升客家歌唱水准。
(三) 比赛组别:分A组(5岁至9岁)及B组(10至15岁)。
(四) 参赛资格:公开予各籍贯,凡马来西亚公民,都可通过依据细则报名参赛;唯曾获此赛冠军,职业歌手,唱片公司合约歌手,曾灌录或准备灌录个人歌唱专辑光碟者谢绝参赛。
(五) 报名手续:每位参赛者必须填妥由主办当局所印备的报名表格一份,个人彩色两寸照片 4张,报生纸或身份证副本一份,歌词四份及报名费 在截止日期前交到本细则第(十四)项之报名地点及负责人。
(六) 报名费:1) 会员子女:每位RM 120.00 (包括一张餐券),2)非会员子女:每位RM 140.00 (包括一张餐券)
(七) 报名截止日期:09.09.2016(星期五)
(八) 抽签日期:19.09.2016 (星期一)8.00 pm 于斗湖客家公会七楼会议厅。
(九) 试音日期:24.09.2016( 星期六)1.00 pm 于夜来香冷气花园餐厅。
(十) 比赛日期:24.09.2016 (星期六) 6.30 pm 于夜来香冷气花园餐厅。
(十一) 比赛规则:
(1) 参赛歌手可自由选唱客家歌曲一首,歌曲的伴奏可以人声和音,报名后不得更改。选唱歌曲必须内容健康,不得含政治色彩;严禁选用不雅或具敏感性歌曲。
(2) 参赛歌手必须交上选唱歌曲之歌词以供审核。
(3) 歌手必须自备VCD或DVD音乐伴凑光碟(于外标贴上姓名,出场序号,歌名,歌曲序号及所用之音调),在办理报到时呈交给主办当局。
(4) 参赛歌手必须在比赛开始前半个小时向主办当局报到及领取编号,否则当弃权论。
(十二)獎励:冠军-獎杯各一座及各获 RM 400 现金獎。
亚军-獎杯各一座及各获 RM 300 现金獎。季军-獎杯各一座及各获 RM 200现金獎。殿军-獎杯各一座及各获 RM 100 现金獎。最佳台风-獎杯各一座及各获 RM 100 现金。最佳服装 -獎杯各一座及各获 RM 100 现金獎。 安慰奖-獎杯各一座
(十三) 评分标准:由主办当局邀请音乐界资深知名人仕担任评判,评判员之评定为最终判决,参赛者不得有异议。
1)音色音准:30%(音色优美,音质纯净,音域宽广,音调准确)
2)节拍:25%(演唱节奏准确,乐感好,速度紧跟节拍)
3)咬字:25%(吐字清晰,表达清楚,语音标准)
4)演唱技巧:10%(准确掌握歌曲的风格、特点,情感表达恰到好处,有较强的表现力和感染力,演唱准确,气息稳定,演唱歌曲难度大,技巧 好。)
5)台风服装:10%(精神饱满,仪态大方,演唱姿势优雅,富有美感,表演流畅自然;服装形象打扮符合歌曲内容)成绩如有相同分数者,则以音色音准高者为胜。
(十四) 领取参赛表格及报名处:
1) 斗湖客家公会办事处 电话:089-772126 传真 :089-751373
2) 黄美景(妇女组主任 ) 电话:019-883-2963 传真:089-764792
3)黄竹忆(筹委会主任 ) 电话:012-816-8299 传真: 089-773144
4)张玉钦(筹委会副主任 ) 电话:016-814-0768 传真:089-911743
5)斗湖客家公会妇女组 电邮地址:twuhakkawan@yahoo.com.my
(十五)晋级全州及全国总决赛
两组之冠军得主将同时获得代表权参加26.11.2016(六)假亚庇Likas Square举行的全州总决赛,及于10.12.2016(六)假斗湖育进公学冷气礼举行的全国总赛.
(十六) 附则:(1) 如遇特殊情形,主办当局有权提早或展期举行比赛。
(2) 凡违反本章程规则者,主办当局有权拒绝或取消其比赛资格。
(3)本简章如有未尽善处,主办当局有权增删之。
以下为筹委会名单:
大会顾问:何天信, 吴秀传, 林杰文, 甲必丹余红灵,林韦彰,林建辉,邓有娇,萧美娴,林少梅,林运带,张梅香,邬凌珍
大会主席:黄美景,筹委会主任: 黄竹忆
筹委会副主任:张玉钦,秘书:江丽琼,财政:沈素娟
票务:杨俊梅,场地,音响:彭芳慈,徐月英,温玉莲,舞台设计,布条:房玉莲
司仪:罗毕慈,彭晓晶,催场:孔祥珍,江春丽,餐宴,饮料:卓瑞珠,奖杯,锦旗,纪念品:黄健芬,洪莲凤,杨俊梅,登记,编号,光碟,计分:罗玉乔,彭燕美,陈玉瑛,宣传,摄影: 杨爱萍
评审团: 黄玉珍,黄运莲
招待,善后: 全体筹委(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