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工强奸女友案 表罪成立须答辩

(本报讯)一名青年散工面对强奸未成年女友案,地庭裁决被告表面罪名成立,展十月七日续审。

被告莫哈未苏迪尔鲁希杜,23岁,被控于去年10月18日下午3点,在孟加达惹兰曼香双涯马士儿童游乐场的一张长椅上,强奸一名年仅14岁少女,触犯刑事法典376(1)条文。

此案于今年3月23日开审,控方首名证人为受害人,她在清堂情况下完成供证;后来被告在审讯半途延聘狄莫迪为辩护律师。

副检察司丁尼斯传召共7个证人后结束检控,然后控辩双方提呈书面初步陈词。

承审法官诺哈菲莎今裁决指控方有效提出证据,被告表面罪名成立 ,然后,在狄莫迪申请下,她批准展延十月七日续审。{050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