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151克冰毒 巴夭男罪成死刑

(本报山打根二十五日讯)山打根高等法庭今日宣判一名拥有151克冰毒巴夭男子绞刑。

被告哈山,三十七岁被控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39B(1)(a)条文,或是交替控状39B(2)条文下被定罪。

案由高等法庭法官押扎哈里嘉玛承审,副检察司主控,被告被控于2015年1月7日中午12时30分在北路三哩甘榜马加里瑙被巡警拘捕,并从他身上卤获一个黑色塑料袋,而里面盛有水晶状的物品,警方相信是毒品。

主控官指出,经调查证实有关塑料袋内的是冰毒,净重151.6克,市值一万六千五百令吉,法官在聆听之后宣判被告罪成,判予死刑。(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