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18万献金 黄仕平没管理不当

(亚庇1日讯)行动党亚庇区国会议员占米黄仕平针对被控收取大选献金十八万令吉,起诉前党要冯光荣诽谤案开审,首证人指“未有足够证据证明黄氏滥用政治献金,或对献金管理不当。”

起诉人黄仕平是由阿敏查化与哈密韩沙迈丁律师代表,声称诉方将传召五名证人。

答辩人冯光荣由陈德明律师代表,表示拥有五名证人。

起诉人乃针对答辩人于去年六月卅日及七月七日在报章发表指他曾收取十八万令吉捐款,加以私用,认为严重破坏其作为一名议员及行动党沙巴主席的名誉,要求法庭判须赔偿损失及发出庭令阻止继续作出相同指控。

诉方第一证人为潘明丰律师,是行动党成立三人调查委员会成立,其他二名成员是吴佩霓律师与大卫威廉。
他说,委员会传召多名人士展开调查后,由吴佩霓准备调查报告的结论是:未有足够证据指占米黄曾滥用或管理失当任何捐给沙巴行动党在第十三届大选中的捐款。

在受到陈德明律师的盘问时,证人否认委会的调查不够全面或完整,同时对于一名李姓支持者捐献廿万令吉现款一事表示不知情,更不晓得对方是否代表一群支持者呈献该笔捐款的说法。

“该名李氏曾不止一次捐款?”陈德明问,证人:我不晓得。

“你的委员会阻止冯光荣再作进一步提出证据,因为已入禀法庭诉讼?”证人表示同意此说法。

第二证人占米黄仕平供证,指第十三届大选沙巴行动党的确有向公众寻求捐款,但并没设立任何接收捐献的委员会,通常由“竞选总监”冯光荣处理,或各候选人去接洽捐款。

“收到的捐款会分派给候选人,余额会由总监或财政亨利摩京都存入行动党的户口”。证人说。

针对答辩人冯光荣曾于去年六月卅日及七月七日在报章指控他曾收取十八万令吉捐款一事,黄仕平表示他感谢震惊,认为有捐他作为沙巴行动党主席,国会议员的名誉和党领袖形象。

他告诉法庭,冯氏与他存有某些误解,因为未获派遣在第十三届大选代表行动党出战而怀恨,因为第十二届大选冯氏曾参选。

受到陈德明律师的盘问时,占米黄仕平否认曾收取十八万令吉捐款,而收到捐款须存入银行的工作须由财政或竞选总监去进行。

此讼案编定今明两天审讯,明日续审。{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