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1308只草龟案 又一人获保释候审

(本报讯)6名渔夫被控非法拥有1308只草龟案过堂,另一人获保释后,另3人仍受延扣候审,并订3月14日及15日开审。

六名被告:拉昔狄南、阿沙达比洛、马达朱丁、依布拉欣卡哈、西迪纳巴及拉昔阿拉英,年龄介于23岁至44岁之间。

他们共同被控于2016年12月7日凌晨2点45分在距离加雅岛1.6海里的孟加仑岛附近海域一艘船上,在未有准证情况下,拥有1308只草龟,触犯野生动物保护法令第41(2)条文,可在第41(4)条文下受处罚。

众被告在上月22日被控而不认罪,首二被告获准各以三万令吉(其中一万令吉存保)及一人保释,其馀四被告须受延扣候审。

律师阿希尔代表第四被告依布拉欣(44岁)申请保释说,第四被告拥有IMM13难民证,有效期至今年6月9日,因而要求让他保释候审。

野生动物局主控官阿都卡林送贡献议同样让他以三万令吉及二人保释,以确保开审时依时出庭。

地庭法官艾奴莎考虑后,批准第四被告以一万令吉(其中三千令吉存保)及二人保释,不能擅离所居住区域;而审讯日仍订在三月14日及15日。(050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