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弱智女判监10年 司机上诉得直获重审

(本报讯)一名华籍罗厘司机强奸智障少女而被判监10年及鞭笞6下,上诉得直,获得高庭撤消判罚,并令案移回地庭重审。

被告郑氏(64岁,译音)又名阿都卡林、乃被控于2014年12月2日下午一时,在吧巴甘榜一间酒店房内,强奸一名十七岁少女而触犯刑事法典376(I)条文。

此案是在2015年十一月开审,直到去年九月二日审结后被判罪名成立,须入狱10年及鞭笞6下,唯他通过代表律师渣喜沙提出上诉,力证地庭判决有误,因为控方证据模凌两,宣判被告的罪名成立是不安全之举。

副检察司丁尼斯指可受害人虽有轻度智障,唯在清堂供证下讲出了案发经过,绝无虚言。

拿督诺再雅法官聆审后,批准被告的上诉,改判此案移交地庭择日重审。(050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