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一名中年男子面对拥有0.9克冰毒案,被告改变初衷认罪,被判罚款3500令吉,或以12个月监代替。
被告依迪利哈士波拉,57岁,被控于2016年10月11日在甘榜里卡士,一路旁被发现拥有0.9克冰毒,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
被告改变初衷认罪,求情说他育有四名子女,如今患有高血压病。
主控官拉斯登警长提呈毒品化验报告后,推事洁西卡宣判如上述。
另一方面,无业青年纳兹林被控于2016年12月29日下午一时十五分在下南南甘榜稻米局一路旁拥有0.05克冰毒,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
他认罪后,求情希望获轻判。
推事宣判他由被捕日算起,入狱七个月。(050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