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一名青年涉贩毒获判表罪不成立,唯拥有毒品表罪成立,然后完成自辩,至上月全案审结,高庭订4月20日作出宣判。
被告凯文陈积浩(译音,32岁)被控于2014年 9月18日下午3点10分在兵南邦哥布萨哈达玛公寓底层拥有238.3克“K他命”而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39A(1)条文。
被告原面对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审讯后于不久前获高庭裁决表罪不成立,唯在该法令第39A(1)条文下则表罪成立,被告遂进行自辩,致全案审结。
副检察司旺花拉与被告辩护律师尼申安岗均完成书面结案陈词,承审法官拿督诺再雅原订昨天作出宣判,不过,她需针对“推测性拥有毒品”的论点再作详细审阅才作出决定,因而宣布展延至四月廿日宣判。{050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