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罪名成立 男子被判死刑

(本报纳闽4日讯)纳闽去年一宗贩毒案,于昨日在纳闽高庭下判,一名贩毒男子被控拥有235.63克的冰毒罪名成立,被判处死刑。

承审此案的高庭法官拉文达兰(Ravinthran a/l ParamaguruMAN )是在满意控方对被告提出有利的证据,而排除合理的怀疑后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是现年35岁的阿斯曼卡里斯多(Asman Bin Kalisto), 他被控于2016年2月15日午夜11时30分在兰者兰者门牌2号住家被发现贩卖235.63克重的冰毒,因此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款,而在此条款下,一旦被判罪成,唯一的刑法是强制性死刑。

助理公共检察司纳迪亚( Nartiah F. Mirchelle) Sambatan )负责提控,而拿督巴京达( Datu Baginda Datu Laja )则是被告辩护律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