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一名商人面对伪造文件案,昨在推事庭过堂,择定九月八日开审。
被告李润利(译音,52岁)乃被控於2015年9月11日在亚庇苏拉曼路依诺派斯大厦一间公司内,提呈一份BIL OF Lading文件当真的使用,因而触犯刑事法典471条文,可在第465条文下受处罚,最高可被判监两年,或罚款。
被告於五月十七日被控而否认有罪,而获准以三千五百令吉及二人保释,并由迈哥丹尼斯陈律师代辩护。
主控官拉斯登警长表示控方已作好准备,要求法庭择期开审。
推事洁西卡择定九月八日开审。
另一方面,一名黄姓人氏(约60岁)被控於今年2月19日下午三点在兵南邦区一间咖啡店出手打伤一名陈姓男子的脸及腹部,触犯刑事法典323条文。
他改口认罪,由律师代为求情後,被判罚二千令吉,或以三个月监禁替。(050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