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党1112特大 行动党透过独立监督单位公司 寄发选举通知信予代表

(吉隆坡26日讯)民主行动党已透过独立监督单位“Grant Thornton”公司 ,寄发特别党员代表大会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举通知信给所有合格中央代表。

该党依据社团社册局指示,把通知信寄给列入2012年12月15及16日常年代表大会的2576名中央代表,不过其中62名党员因逝世、退党或破产,所以不会收到通知信。

Grant Thornton公司合作伙伴刘展华今日由行动党全国组织秘书陆兆福、副主席郭素沁及选举策略员王建民陪同下召开记者会说,候选人名单与2012年党选相同,共有68名,不过有1名逝世及5名退党,所以符合资格者减至63名。

“这些逝世或退党的党员资料,行动党都有呈,我们核实无误。”

他说,该公司昨天已发出通知信给合格的中央代表,并且在4种语文报章刊登召开特大举行中为委会重选的启事。

他指出,特大订于下月12日在莎阿南Ideal会展中心举行,大会在当天早上8时开放登记,早上10时30分停止登记,所有逾时者恕不受理,也失去投票资格。

他说,所有中央代表及候选人的资料,已上载到网站(https://dds.dapmalaysia.org),党员可登陆查阅。

逝世的候选人为全国主席加巴星,而退党的候选人包括已加入马华的鲁阳区州议员邱庆洲、嘉也巴兰、约翰芬南地、朱基菲里及罗斯里。

2012年12月15日,行动党举行中委会改选,隔了半个月发现摆乌龙,承认计票错误,而修正中选者名单。随后,社团注册局介入调查此事,认为其中涉及选举操弄,于是要求重选。

2013年9月29日,行动党举行重选1.0,可是社团局依然拒绝承认重选成绩。隔年1月,行动党入禀法庭,就社团局拒绝承认重选后的中委会,寻求司法裁决。

同年9月,社团局在法庭上承认,行动党中委会可以展开其所有职权,因此,行动党同意撤回对社团局的诉讼。

两周后,社团局改口,坚持不承认行动党重选后的中委会。

今年7月17日,社团局发函指示行动党举行中委会重选2.0,并在陆兆福等代表去函询问,于上月21日回函,列出11项须遵守的条件。

中委会2.0重选 料与上次成绩相差不大

陆兆福认为,中委会2.0重选的成绩,估计与2012年党选或2013年重选1.0成绩,相差不大。
他也否认一些党员的指责,以为这次重选需要给予10个星期的通知。

他指出,根据党章,如果进行3年1次的党选,确实是须给10个星期的通知,然而党章也阐明,可以透过特大举行中委会选举,而且给7天通知。

不过,他说,由于社团注册局要求这次重选给14天通知,因此,该党遵守指示,给予超过14天的通知。

“这些人可能不了解党章,才会指中委会重选2.0不合法。”

关于有党员认为秘书长林冠英与国会领袖林吉祥不应参选,刘展华强调,根据社团局的指示之一,就是不能更改候选人名单,所以都有资格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