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又一起游客虐待海龟行为!
游客受促必须遵守野生动物法令,否则受到法律对付。
网民在社交媒体疯传一张游客骑在海龟背上的照片受到眾多沙巴网民的痛斥。
副首长兼旅游、文化及环境部长刘静芝昨日(6日)强调,任何危害或虐待海龟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她警告,游客必需遵守野生动物法令。
“我已经指示沙巴野生动物局严厉查办此事,并呼吁所有游客遵守法律,尊重野生动物。”
她因昨早在社交媒体疯传1张游客骑在海龟背上的照片时如斯指出。
她说,海龟是属于受保护动物,任何游客若虐待它们,等同于犯罪。
无论如何,她说:“我们目前尚未证实照片中的游客是沙巴游客以及来自何方,但他们肯定是犯了罪行。"
网民纷纷对该游客的蛮横举止感到失望,并痛斥如此野蛮的行为。
甚至有网民指出,这张照片显示出旅行社与游客对野生动物保护法令的无知,更证明了导游的失职。
沙巴野生动物局奥谷斯丁时表示,当局正调查此案,暂时无法作出评论。
除了危害海龟外,在我国,食用及捕杀海龟都是违法的。
前联邦乡村及区域发展部长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曾于2016年因食用海龟蛋而被指违法。
当时在网络上流传数张依斯迈与沙巴巫统领袖共餐的照片,引起热议,因照片显示,餐桌上竟然有供应海龟蛋以让出席者食用。
据1997年沙州野生动物法令,海龟是受保护动物,在州内杀害、售卖或食用龟蛋是罪行,最高刑罚是罚款5万令吉,或监禁5年或两者兼施。(0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