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2项使用造假文件 女子获判表罪不成立

(亚庇19日讯)推事庭今日宣判一名被控使用造假文件的女子,在两项控状皆表罪不成立。

38岁的比毕布章在首控状被指于2018年10月29日在亚庇一间信贷公司,知情的将一份造假银行文件当作真的使用,因而触犯刑事法典第471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465条文。

此控状指他在2018年11月3日在亚庇同一间信贷公司,知情的试图使用一份造假的工作献议书及工资单当作真的使用,因而,触犯刑事法典第471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511条文。

被告对上述两项控状皆不认罪,控方在初审时传召了4名证人出庭供证,力指被告罪行。

推事史蒂芬妮今日在宣判时指出,在审阅控辩双方陈词后,裁决控方未并未成功举证指证被告罪行,因而宣判被告表罪不成立。

此案主控官为苏西古毕警长,被告代表律师为阿兹贺法汉。(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