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5日讯)外来男子被控以铁锤蓄意致伤他人,承认罪状后,法庭择定案件展延6月2日判刑,以待控方的医疗报告出炉。
没有合法身份证件的洛曼佐汉乃被控于4月1日早上11时30分,在路阳一个双塔建筑的工地厕所旁,使用铁锤蓄意致伤一名46岁的男子,触犯刑事法典第324条文。
被告承认罪状,主控官林瑞明警长要求推事乐芙莉展延判刑,以待医疗报告出炉出炉,同时要求不让被告获保释,因对方没有合法的身份证件。推事遂展延判刑,并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259条文延扣被告。
另一方面,29岁的男子法兹里慕斯林,在地庭被控于4月8日中午12时30分在兰瑙甘榜里巴苏拉玛拥有重42.94克的冰毒,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A(2)条文下被判刑。
被告也面对吸毒控状,触犯相同法令的第15(1)(a)条文。法庭并无纪录被告是否认罪,副检察司阿迪巴赛夫要求法庭择期过堂,以待化验报告出炉。
地庭法官阿布巴卡遂择定上述2宗案件于5月14日过堂,被告续遭延扣。(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