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日讯)法庭今日宣判一名持IMM-13证件,被控贩运少女操丑业的女子表面罪名成立,谕令她出庭自辩。
24岁的努法妮达昔乃被控于2018年5月初在亚庇亚庇商业中心一个家庭指压服务中心,以操丑业为目的贩运一名16岁7个月大的少女,因而触犯反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令第14条文。
被告于2018年11月12日被控时否认罪状,要求审讯。控方在开庭审讯后传召了8名证人力指被告罪行,并于2019年11月18日完成初审。
地庭法官阿兹里纳今日在宣判时,指控方已成功指证被告罪行如控状所指,因而宣判被告表罪成立,谕令对方出庭自辩。
被告代表律师阿兹贺法汉告诉法官,辩方预料将传召3名证人抗辩,要求控方提供献议予辩方的证人名单。代副检察司凯鲁丁出庭聆讯的副检察司美格马哈迪对辩方的要求无异议。
法官遂择定7月20日进行案件管理,择期8月21日及24日续审此案,被告续遭延扣至案件审结。(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