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湖16日讯)反贪污委员会在今天下午提控一对夫妇企图以假证件,向仙本那教育局获取学校食堂合约,2名被告不认罪被安排在9月4日审讯。
案件在斗湖法庭进行,今早两人被带到法庭面对控状宣读后不认罪,批准以一万令吉保释金但每人一名本地人担保外出,但每位被告只各需支付3000令吉,若保释期违规就需交付余款,并且每两个月必须向反贪会报到,并且没收国际护照。
他们是被控在2017年1月25日于仙本那教育局以假证件,企图获取一宗学校食堂长达两年租约及经营权,即2017年2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
他们被控触犯刑事法典471条文,并可在相同刑事法典468条文下与第34条文同读。若罪名成立可被判监禁至七年并可被判罚款。(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