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控状欺诈逾16万令吉 男子关4年罚2000挨1鞭

(亚庇24日讯)男子讹称是沙巴人力资源部的工程项目负责人,面对3项欺诈及欺骗他人共16万3千令吉的控状,对所有控状供认不讳的他遭法庭判决入狱共4年。

46岁的哈米迪苏海里在首控状乃被指于2019年1月12日在沙巴人力资源部的办事处会客厅,以诈骗为目的向一名42岁的男子讹称可取得该部门的政府工程项目,诱使对方缴付了8万4千令吉的现款。

第二项控状则指他在相同时间和地点,以诈骗为目的向一名30岁的男子讹称可取得该部门的政府工程项目,诱使对方缴付了5万7千令吉的现款。两项控状皆触犯刑事法典第415条文(诈骗行为),并可在相同法令第417条文下被判刑。

第三项控状则指他于2018年12月14日傍晚6时50分左右在沙东再也一间餐饮店,向一名38岁的男子讹称负责处理沙人资部一项打印和制作出席课程文凭的事务,诱使对方转帐了2万2千令吉的款项到其私人的银行户头,触犯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

被告承认罪状,向推事乐芙莉求情时表示,他曾与多名受害者进行协商归还款项,并成功解决问题。后来因为遭到警方逮捕,无法在继续与其他受害者协助。

他说,不想再消耗更多时间与其他受害者协商,因此选择认罪,盼减轻刑罚。主控官凯万依尔申警长则要求推事判下重刑,指被告涉及多宗欺诈或欺骗的案件,当中一些案件已销案。

推事经考量后,在首控状判决被告入狱16个月,次控状判决入狱14个月,第三项控状判决入狱18个月兼鞭笞1下,另施加罚款2千令吉或以3个月牢狱代替,所有刑罚分开执行。(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