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2日讯)来自砂拉越的男子被控非法拘禁3名女员工,在法庭面对3项控状的他认罪后,遭判决入狱3个月兼罚款共3千令吉。
36岁的张锦文(译音)乃被控于7月14日凌晨12时20分至7月15日下午1时之间在科布萨某公寓单位,非法拘禁3名年龄分别为29岁、26岁及34岁的女员工,触犯刑事法典第342条文。
案情指一名26岁的女子接获来自被拘禁女员工的手机通讯应用程式短信,指她们遭到雇主(被告)殴打。该女子也是被告的前员工,并曾遭到被告要求回到公寓单位工作,因她于案发4天前回家处理家庭事务。
女子知悉3名友人遭非法拘禁后,便向警方报案。警方接获报案后迅速组队展开行动,并前往公寓单位,破门将3人救出。
被告承认罪状,其代表律师西蒂玛苏妮向推事乐芙莉求情时,指被告已对罪行感到懊悔,选择第一时间认罪,盼以罚款轻判初犯的被告。
副检察司西蒂哈再则要求推事依法严惩,指出非法拘禁他人是一项严重的刑事罪行。推事鉴于被告的罪行侵犯了他人自由,非法拘禁了3名女子,遂判决被告在每项控状入狱3个月,以及罚款1千令吉或以2个月牢狱代替。
她也谕令被告的刑期从被捕日算起,3项控状的刑罚同时执行。(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