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湖26日讯)斗湖中华商会会长谢璇发联同署理会长陈界勇、副会长邱煜评、副会长罗凤鸣,特于昨午登门拜会斗湖人力资源部官员,并就本地商家没有及时呈报公司资料,遭到该部门开罚的事宜进行协商。
会长谢璇发表示,他是在今年六及七月份期间,接到一些商家投诉因没有向人力资源部呈报公司资料,触犯劳工条令而遭到有关部门开出罚单,因此委派该会副会长,也是经济组主任的罗凤鸣,负责处理有关事宜。
在经过罗凤鸣副会长与人力资源部协调后,该部门应允于8月份,不会就此劳工条令下向商家们开罚,同时还委托斗湖中华商会于8月5日,透过媒体报章通知商家向商会索取登记表格,以便填写公司资料,并且在8月24日前将表格交回商会,接着再由商会一次过转交给人力资源部。
据罗凤鸣披露,商会至今已接获几千个询问电话以及至少两千位商家,已通过商会向人力资源部办理并交上公司登记资料。
由于商会接收商家的登记表格日期,经于昨天(8月24日)截止,因此商会现在已经停止一切接收工作。任何还未呈报公司资料的商家,可以直接到联邦大厦二楼的人力资源部进行登记,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089-773411(PEJABAT TENAGA KERJA TAWAU)。
另外,商会会长谢璇发透露昨日在人力资源部进行的协商会议中,该部门官员特别列明商家必须遵守,而且经常触犯的下列几项条例:a) 公司成立九十天内,要向人力资源部注册登记。b) 雇主必定要付员工最低薪金。c) 雇主要付员工超时津贴,公共假期补贴,周休及年假,病假, 产假。 d) 雇主发薪时需要给员工一份薪水单。e) 雇主需要给员工一份录用通知书(LETTER OF OFFER)。e) 现在疫情时期,如员工被卫生局要求隔离,雇主需付员工薪水。
谢会长说,由于劳工法令条例繁多,而以上几项只是最基本的,雇主们只要遵守便可以避免触犯条例而被罚款。
至于其他劳工条例问题,他则建议雇主们可向会计公司,或专业商业顾问作深层的了解,尤其是刚要创业成立公司的年青人,在成立公司的同时,可先向商业顾问了解工商法令,以免无意间触犯工商法令而被罚款。
会长谢璇发还说,他也建议人力资源部,在面对违例的初犯者,希望有关部门采取先给予提醒或警告的做法,不要直接开罚单。
除此之外,谢会长也向人力资源部提议,待疫情过后,斗湖中华商会能与人力资源部联合开办一场劳工法令讲座会,以让商家们能够更加了解劳工法令之余,也让商家们本身能够意识遵守劳工法令的义务,避免他们触犯劳工法令;期望届时商家们能够踊跃参与有关讲座会。(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