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希望联盟党主席理事会震惊总检察长丹斯里依德鲁斯发表“新任首相无需在国会下议院通过不信任动议”言论,质问“难道总检察长忘了国家元首谕令了吗?”
希盟党主席理事会表示,他们对于依德鲁斯周六发表的文告,感到震惊及愤怒,并痛批对方无视《联邦宪法》精神及对国家元首无礼。
希盟3党党魁,包括人民公正党主席拿督斯里安华、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和国家诚信党主席莫哈末沙布,周日发文告痛批依德鲁斯发表对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陛下不忠和无礼言论,要求对方辞去总检察长职务。
他们表示,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陛下于上个月17日,在国家王宫召见各政党党魁时,早已说明新任首相须尽快在国会下议院,提呈信任动议,证明他获得大部分国会议员的支持。
“陛下是在和副国家元首苏丹纳兹林沙在国家王宫召见各政党党魁时,发出这项谕令。当时,总检察长也在场,是陛下发出此谕令的证人。”
“然而,当陛下要求首相在国会下议院提呈信任动议时,总检察长却认为无需通过国会来验证首相的支持度,敢问总检察长的逻辑和理智何在?”
希盟党主席理事会也表示,其实国家元首委任首相后,再通过国会下议院检验首相的支持度,并非我国先例,时任首相敦胡先翁及敦阿都拉巴达威,也都先后在国会下议院通过对首相的信任动议。
“1976年1月27日,时任首相拿督胡先翁在接替敦拉萨的首相职位后的12天,就在国会下议院提呈对首相的信任动议。”
“此外,2003年11月3日,时任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巴达威仅出任首相3天,也在国会下议院提呈对他的信任动议。”
基于此,希盟党主席理事会认为总检察长的言论非常无礼,且抵触《联邦宪法》精神,甚至违背了国家元首的谕令。
“依德鲁斯已经无法胜任总检察长职务,因此希盟党主席理事会敦促依德鲁斯辞去总检察长职。”
“希盟党主席理事会也感谢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陛下发出的谕令,即第9任首相需要在国会下议院召开后,提呈对首相的信任动议,以免重演第8任首相,一再遭到质疑其合法性,导致政权不稳定的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