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4日讯)男子被控贩运大麻,他否认罪状,要求开庭审讯。
33岁的扎胡安阿立夫乃被控于9月2日早上11时45分左右在哥隆邦曙光工业区贩运1.082公斤的大麻,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条文下被判刑。
罪成者在上述条文下可判死刑,或终身监禁及施加不少于15下的鞭刑。
被告否认罪状,副检察司阿兹琳雅丝向高庭法官阿莫拉蒂要求择期过堂。被告代表律师阿兹贺法汉是由费克里律师代为出庭聆讯,他对副检察司的建议无异议。
法官遂择定案件于12月10日进行审前管理,被告续遭延扣至案件审结。(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