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达贤为首庇中华商会选委会 公布选举细则 20日提名 28日投票

(亚庇讯)亚庇中华工商总会选举委员会主任余达贤今天在副主任郭英健及组员拿督郑成星局绅、拿督周惠卿、李玉章陪同下,发布该会第三十九届(2022年至2024年度)理监事选举细则。

依据选举细则,有资格参加该会第第卅九届选举之合格会员,将依照会员名册之记录,于2021年11月1日起於该会大厦底楼布告栏展示;11月15日至17日为领取提名表格日期,11月20日为提名日,11月28日(上午8时至11时)则为投票日。

以下为亚庇中华工商总会的选举细则:

(1) 选举制度:

  1. 凡合格会员,只要符合章程规定即有资格参选惟必须遵照本选举细则办理提名手续。
  2. 在规定的期限内领取提名表格以及在规定的提名日提名。
  3. 一人只可以提名参选一个职位。
  4. 一人不论代表多少间公司、行号或代表其他行业团体,仅能拥有一张选票。
  5. 在会员大会当天,以不记名方式投票。
  6. 直接选出会长,35名理事、5名团体理事及7名监事。
  7. 本会理监事,必须是拥有沙巴州永久居留权之华裔马来西亚公民。
  8. 凡在沙巴中华商会联合会属下其他商会担任理监事职位者不得提名参选本会理监事职位。
  9. 更换代表须经常务理事会批准六个月后,始享有会员大会上的选举权和被选权,惟因在任代表逝世而导致须递补代表者则不受此规定限制。
  10. 在任理监事会成员,倘出席理监事会会议(常务、理事、监事、理监事会议)之出席率少于百分之五十者,不得提名参加竞选;
  11. 连续在理监事会服务两届后,未再续任长达六年,将不再拥有竞选会长的资格,唯可竞选理事或监事。离任六年后又再续任理监事服务满两届者,则有资格成为会长的候选人。

(2)  候选人、提议人、附议人及投票人资格:

  1. 不论是永久会员、普通会员或团体会员,必须在2021年5月28日之前获常务理事会批准入会及缴交会员费。
  2. 年捐必须於2021年3月31日前缴清,或已经符合条款六(6)的规定,方有资格於本会第卅九届理监事选举时,享有章程第三章条款六(1) 规定之权利,即在会员大会上有发言权、表决权、选举权与被选权。
  3. 商业团体之代表,必须是有关团体的现任主席、署理主席、副主席或秘书长,提名时,必须出示有关团体发出的证明职位函件。

(3)  合格会员名单:

有资格参加本会第第卅九届选举之合格会员,将依照会员名册之记录,于2021年11月1日起於商会布告栏展示,有意竞选理监事者,须于提名时出示有效正本或副本(经由法定宣誓官COMMISSIONER FOR OATHS或太平局绅见证)的营业执照或专业执业证。

(4)  提名及领取提名表格:

  1. 提名方式:须由1人提议,另1人附议,并得到被提名之候选人的书面接受,方为有效;提议人与候选人及附议人,须於下述 (3) 规定时间,携带正本身分证与候选人的正本营业执照或专业证到本会,向选举委员会呈交提名表格,办理提名手续;提名表格必须在选举委员会之见证下签署。如遇候选人因故不能亲自到提名地点办理提名手续,其提名表格上之签名,必须经由法定宣誓官(COMMISSIONER FOR OATHS)或太平局绅见证方为有效,而有关之表格,亦须在提名时间内,由提议人及附议人亲自提交给选举委员会。
  2. 领取提名表格日期:2021年11月15日起至11月17日,于办公时间内向本会秘书处领取;每名合格会员可免费领取一份提名表格;如领取超过一份提名表格,每份须缴付一零吉。
  3. 提名日期与时间:2021年11月20日(星期六),上午九时至中午十二时:逾时恕不接受提名。
  4. 提名地点:本会三楼礼堂。
  5. 提名表格:提名人须使用正本提名表格,使用复印提名表格无效。
  6. 有效营业证件:提名时须出示有效的正本或副本(经由法定宣誓官COMMISSIONER FOR OATHS或太平局绅见证)的营业执照或专业执业证。
  7. 候选人之排名,将依照提名登记的次序排列。
  8. 在提名后有意退出竞选者,必须在11月22日至24日上午十时至十一时亲自到秘书处填写退选表格。

(5) 投票方式:

  1. 如候选人超过章程规定的理监事人数( 即会长1人,理事35人,团体理事5人,监事7人) ,选举委员会将依候选人排名次序,印制选票,采用钩选(√)及现场投票的选举方式。如参加竞选的理、监事候选人未超过理监事会所规定之人数,有关候选人将不劳而获当选,不足之人数在会员大会上选出或决定处理之方式。
  2. 合格会员必须在投票日的规定时间内,亲自携带正本身分证至领票处,经选举委员会审查合格后领取选票,在现场投入票箱。
  3. 选举委员会主任及监事长将分别备锁一个,在选举委员之共证下,於投票日(11月28日)上午七时五十分同锁选票箱,钥匙各自保管,开票时则一起开启票箱。
  4. 投票日期与时间:2021年11月28日 (星期日),上午八时至上午十一时。截止时,选举委员会主任与监事长在选举委员共同见证下封闭投票箱口,并在较后时依会员大会之程序开票。
  5. 投票地点:里卡士中华学校
  6. 选票:只采用钩选(√)一种方式,划上其他符号的选票作废;每一张所钩选的人数,理事不得少于18人,团体理事不得少于3人,监事不得少于4人,不足以上注明的人数的选票作废。依上述规定钩选的任何一组候选人的选票,即为有效。如钩选的人数超过1名会长,35名理事,5名团体理事和7名监事的人数,选票亦作废。
  7. 如钩选处被涂改,涂改处之名字将无效,但其他被钩选的候选人仍为有效。
  8. 竞选阵容可委派代表监票。

(6) 得票最高的会长候选人中选会长,得票最高的35名理事候选人中选理事,得票最高的5名团体理事候选人中选团体理事,得票最高的7名监事候选人中选监事,若发生票数相同时,则以抽签方式决定中选者。

(7) 本委员会於初选揭晓后两星期内召集所有当选者,依章程举行复选,由选举委员会负责,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

(8) 监事会须在当选后两星期内在选举委员会的监督下选出监事长及副监事长各一人,领导监事会。(依据本会章程第七章条款廿二第(2)项:会长与监事长的候选人,必须曾经在本会理监事会最少连续服务两届。)

(9) 复选时遇职位有竞争,将以秘密投票的方式决定。

(10) 如发生任何选举纠纷,本委员会将有绝对的处理权,本委员会的决定,将是最后的决定,不得带上法庭。

(11) 合格会员名单内的商业团体会员如未超过章程规定的团体理事人数,将全部自动成为团体理事,如超过章程规定的团体理事人数以及有超过五人提名竞选团体理事,则将依照投票方式 (1) 选出。

(12) 本委员会在新届理监事宣誓就职后自动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