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造假文件竞标合约 餐饮业者罚款3万6千

(亚庇9日讯)一名餐饮业者被控使用造假银行文件竞标合约,对3项交替控状认罪的他,遭反贪污法庭判决罚款共3万6千令吉。

49岁的阿都拉曼乃被控于2016年11月24日在亚庇州教育局竞标亚庇科学技术寄宿中学的食物供应合约时,呈上了3份造假的银行文件,以便取得有关学校从2017年3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的食物供应合约。

3项交替控状皆指他触犯刑事法典第471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465条文下被判刑。被告承认所有罪状。

被告代表律师里祖安巴汉过后向地庭法官阿布巴卡求情,指被告已对罪行感到懊悔,并选择认罪,盼减轻刑罚。主控官诺山沙哈隆则要求法官依法严惩,指被告使用造假银行文件得标,剥削了其他符合资格人士得标的机会。

法官聆听双方陈词后,判决被告在每项交替控状罚款1万2千令吉或以3个月牢狱代替。换言之,被告遭判决罚款共3万6千令吉。

被告的妻子诺拉菲达(51岁)也在此案与被告一起被控,法庭择定明年2月22日续审她的案件。(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