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讯)一间电器销售有限公司和总监被控售卖没有大马规格及研究机构(SIRIM)认证的产品,在4项控状认罪后,遭法庭判决罚款共6千令吉。
首控状指该公司和总监于2020年6月23日下午5时零5分左右,在加拉文星商业与购物中心一间电器销售有限公司,售卖一个没有SIRIM认证的音影产品予一名顾客,价值1千790令吉。
第二项控状则指该公司和总监于2020年3月11日下午4时30分左右,在相同地点售卖一个没有SIRIM认证的麦克风予一名顾客,价值238令吉。被控的公司和总监各面对2项控状,控状皆指他们触犯通讯及多媒体条例第16(1)(b)条文。
该公司是由被控的总监代为聆讯,他在承认所有罪状后,由代表律师向地庭法官诺哈菲查求情,指被告犯下的是技术错误,并已向相关单位取得认证证书,盼对初犯的被告减轻刑罚。
来自多媒体及通讯执法单位的主控官纳兹鲁尼占则要求法官依法严惩,指出有关认证是确保消费者购买安全使用的电器产品,包括确保产品不会对国家的紧急和安全通讯系统造成威胁。
法官经考量后,判决被告在每项控状罚款1千500令吉或以3个月牢狱代替。(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