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731有效期结束前 再提呈国安法延长动议

(布城1日讯)内政部冀7月31日前,再次向国会下议院提呈《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延长5年的动议。

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韩沙再努丁披露,他将立即致函国会下议院议长丹斯里阿兹哈,以期在7月31日,即《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第4(5)条文有效期结束前,召开国会下议院会议,再次提呈延长该法令有效期的动议。

“其实,我已经与他(阿兹哈)进行讨论,我们希望能赶在7月31日前,顺利向国会提呈该动议。”

他也将致函国会上议院主席丹斯里莱士雅丁,以要求在7月31日前召开特别会议,来寻求通过有关的动议。

韩沙再努丁周五在布城内政部,接收10个非政府组织及多名社会领袖提呈的支持延长《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第4(5)条文备忘录后,向媒体如是指出。

他表示,倘若《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第4(5)条文未被延长,那么此法将形同虚设。

“《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第4(5)条文,只是赋予警方有更充足的时间,即28天来调查嫌犯和案件。”

“虽然《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仍有效,但是该法令的4(5)条文却无法获得延长,就像是鱼想要吃小虾,但却没有牙齿。”

他也说,10个非政府组织及社会领袖提呈备忘录,足以证明《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第4(5)条文的重要性,给予警方有充裕的时间,来调查涉及国家刑事犯罪、暴力刑事案件、预谋性犯罪、人口贩卖案件。

他补充,内政部能够考虑减少未审先扣的天数,惟不能取消该条文。

韩沙再努丁也解释,《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的第4(5)条文设落日条款,是因为当时的政府认为此法适用于5年,便能够解决国家安全问题。

“然而,2017年时任政府认为此条文有延长的必要,因而向国会提呈延长5年的动议。”

“5年后,也就是现今的政府在评估国家安全情况后,同意再次向国会提呈延长该法令条文的动议。”

询及内政部是否有信心该动议获国会通过,韩沙再努丁幽默表示:“除非他们(国会议员)真的很不喜欢我的样貌。”

上个月23日,韩沙再努丁在国会下议院提呈动议,要求援引《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第4(11)条文,寻求批准该法令第4(5)条文,即允许警方未审先扣嫌犯长达28天,有效期为5年。

然而,国会下议院最终以86张反对票对85张支持票,驳回有关动议。

《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第4(11)条文阐明,政府必须每5年经由国会检讨法令,而此法的有效期将于今年7月31日结束,因此若国会否决有关动议,则法令将于今年7月31日后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