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湖12日讯)斗湖警局将在5月17日上午9时于市区警局交通部将会对22部无人认领摩托车进行的公开拍卖。
拍卖的条款和条件如下:
(1)资产将根据估值价格出售。 有兴趣参加拍卖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全名,编号,向拍卖官登记。 在拍卖期间向拍卖官提供身份证和地址并支付 5% 的存款或最高价格 RM 1,000。 最高出价者为中标者,如果对最高出价者产生任何争议,资产将再次被拍卖。
拍卖方保留更改销售安排的权利和任何资产的撤回,所有资产均按原样拍卖,拍卖方将不对已出售的资产负责,运输资产的所有费用应由投标人自己承担,中标人必须通知全名,身份证和地址,必须在七天内全额付款,中标者应自拍卖之日起十四 (14) 天内持有内部资产,如果不是拍卖方保留处置它的权利,必须先全额支付所有款项,然后才能将资产从拍卖方的场所搬走。(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