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7日讯)高庭择定6月17日审理“古达推土工程欺骗案”的上诉,并待控方取得初级法庭的判案理由书。
副检察司阿兹琳雅丝告诉高庭司法专员阿莫拉蒂,控方获指示对两名被告获判表罪不成立的判决进行上诉,目前尚未取得推事的判案理由。
司法专员遂展延上诉案至上述日期过堂。
44岁的女律师西蒂阿兹查与54岁的商人李尼欧斯乃被控串谋于2016年11月10日早上10时许,在亚庇一商业大厦某律师行拟定了一份不存在的推土工程合约,欺骗一名37岁的华嘉籍男子签署。
受害者使用2张支票进行交易,共付还了30万令吉款项予被告。
控状指他们触犯刑事法典第420条文,并与相同法令第34条文同读。
控方在被告否认罪状后,于初审时传召了3名证人供证,力陈被告罪行。
推事在完成初审后,于2020年7月7日裁决两名被告表罪不成立,无罪释放。控方不满判决,到高庭上诉要求翻案。
女律师是由安里诺兴律师代为辩护,而商人则由路克雷沙巴朗律师辩护。(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