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6日讯)高庭批准控方上诉,改判被控载送漏税香烟的货卡车司机表面罪名成立,谕令案件在古达推事庭续审,被告需出庭自辩。
高庭司法专员阿莫拉蒂在宣读判词时,指控方呈堂的证据已满足表面罪行的元素,遂改判被告表罪成立。
31岁的黄文忠(译音)乃被控于2018年12月28日下午5时45分左右,在必达士甘榜卡尼波岸路用一辆货卡车载送一批价值8千553.20令吉的漏税香烟,触犯关税法令第135(1)(e)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135(1)(iii)(aa)条文下被判刑。
被告否认罪状后,控方于初审时传召了10名证人供证和呈堂88件证物,力指被告罪行。推事在完成初审后,宣判被告表罪不成立,当庭释放。
控方不满判决,到高庭上诉,获高庭批准改判被告表罪成立,谕令被告出庭自辩。被告或允许以1万令吉保释金和2人担保外出;此上诉案由来自布城关税局的副检察司林锦兴负责上诉,被告是由祖汉里律师和陈德明律师代为答辩。(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