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杀摇篮基金前总执行长纳兹林案 3年审讯表罪不成立 3被告当庭获释

(吉隆坡21日讯)被控于2018年制造“手机充电爆炸意外”,谋杀摇篮基金前总执行长纳兹林的3名被告,即死者遗孀莎美娜和两名继子,表面罪名不成立,当庭获释。

经过冗长的3年审讯及传召57名证人出庭供证后,法官拿督阿都卡林今日(21日)在莎阿南高庭判决,控方的所有证词纯属片面揣测和猜疑(persepsi dan syaf wasangka),因此无法成立。

他在宣读判决书时指出,检方所提出的死亡时间与吉隆坡中央医院的法医专家邵雪峰的调查结果不一致。

他披露,根据邵雪峰的报告,死者死亡时间是在2018年6月14日,晚上11时至凌晨4时之间;检察官却指,案件发生在6月13日晚上11时30分至6月14日凌晨4时之间。

他表示,法庭因而认为控方无法提出3名被告有谋害死者,以及无法提出有力证据,证明3名被告与死者的死亡有直接官联。

他还提到,检方也未能确定莎美娜、两名继子和一名女佣,当时是在案发现场。

高庭法官从上午9时39分宣读判决书至10时39分,长达一个小时。

现年47岁的莎美娜与两名分别为19岁和16岁的儿子,以及一名在逃印尼籍女佣依卡,被指于2018年6月13日晚上11时30分至14日凌晨4时之间,在珍珠白沙罗一间住家谋杀纳兹林。

被告被控于上述时间制造一场“手机充电爆炸意外”,主控官认为,尽管死者已经变成一具焦尸,但他判定死因并非火患意外所致,而是蓄意引发。

被告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02项(谋杀罪)条文,并在《刑事法典》第34项条文(同谋)下同读,一旦罪成,唯一的刑罚是死刑。

法庭自2019年9月6日开始审理此案,高庭法官阿都卡林原先择定5月30日做出裁决,但3名被告的代表律师拉末哈兹兰后来证实裁决日期展延至今日。

对裁决感难过家属将寻求上诉

纳兹林的家属表示将寻求上诉。纳兹林的姐姐艾丽安妮和哥哥拿督阿都阿兹在庭外受访时告诉媒体,他们对法庭的裁决感到难过,但会遵从法庭裁决。

被告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在庭外受访时指出,控方仍然可以提出上诉,将此案带到上诉庭和联邦法院。然而,他认为,控方在上诉过程中,只会再次证明辩方律师团队所提出的证明是有力的,因此他有信心赢得官司。

另一方面,摇篮基金前总执行长纳兹林被杀害案在裁决前爆发一起小插曲,一名被律师疑因不满被记者包围拍摄,一度与记者发生肢体冲突。一名据信是3名被告的辩护律师在步入法庭时,被一众记者包围拍摄,该名律师看似不耐烦,不断对记者高喊“让路”,甚至一度与记者发生肢体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