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沙巴希盟12名国州议员集体兴讼寻求宣判联邦政府必须归还40巴仙淨税收予沙巴之案件昨日过堂,作为第一答辩人的联邦政府及第二答辩人的沙巴州政府,均表示要申请撤销该诉讼。
无论如何,由于第一答辩人尚未针对要先行申请撤销该诉讼,抑或针对起诉人的原诉传票提呈宣誓书,因此,承审法官依斯迈巴拉欣决定展至下周五继续进行案件管理。
州政府方面已针对起诉人的原诉传票提呈宣誓书,并将申请撤销该案件;因此,联邦政府方面需要时间考虑是否按州政府的程序行事。
起诉人是由尼尔逊安干律师楼代表,作为第一答辩人的联邦政政府是由总检察司署代表,作为第二答辩人的沙巴州政府则由法阿末律师楼代表。
沙巴希盟议员是于上个月3日同时入禀法庭,分别列联邦政府及沙巴州政府为第一及第二答辩人。法庭原本择定于本月4日起不同日期及法官为该些案件进行过堂。
该12名议员是援引联邦宪法第112C条文第2(1)节,以及附表第4部份,认为有关规定迄今依然有效及必须加以履行,以及公布有关淨税收的计算数据。(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