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2日讯)3名男子被控串谋使用造假的报价单和收据,向国内贸消事务部申索运输政府的津贴汽油费用,涉及款项达88万2千560令吉。各面对3项控状的他们,在反贪污庭否认所有罪状,要求审讯。
被控的男子分别为35岁的重型车辆司机祖乃迪祖林、47岁的建筑师赛那达民和33岁的销售员拉末安波斗。
控状指他们分别于2019年10月1日、11月1日和11月27日在国内贸消事务部根地咬分局,使用3份造假的报价单和收据,分别向该局申索17万零240零吉、29万8千480令吉和41万3千840令吉的运输费用。
这些费用原是给予“根地咬地区津贴汽油计画”的运输开销,他们被指使用造假的报价单和收据,向国内贸消事务部进行申索,触犯刑事的第471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468条文下被判刑。
没有代表律师的3人皆否认所有罪状。反贪委会主控官诺山沙哈隆要求地庭法官阿布巴卡择期过堂,建议将被告的保释金设在5万令吉。
3名被告分别向法官求情,指他们各自有家庭负担。法官经考量后,允许3人各以3万令吉保释金和1人担保外出;祖乃迪的按柜金设在1万令吉、赛那的按柜金设在1万5千令吉和拉末的按柜金则设在8千令吉。
法官也谕令赛那需每2个月1次向反贪委会报备行踪,而祖乃迪和拉末则每个月1次向反贪委会报备行踪。3人的护照需交由法庭保管,案件择定9月20日进行审前管理。(10)








